天津商标注册不能违反哪些禁止性规定?
天津商标注册的使用,不应该违反商标法的禁止性规定,如含有下列因素的:
1、同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家名称、国旗、国徽、国歌、军旗、军徽、军歌、勋章等相同或者近似的,以及同中央国家机关的名称、标志、所在地特定地点的名称或者标志性建筑物的名称、图形相同的;
2、同外国的国家名称、国旗、国徽、军旗等相同或者近似的,但经该国政府同意的除外;
3、同政府间国际组织的名称、旗帜、徽记等相同或者近似的,但经该组织同意或者不易误导公众的除外;
4、与表明实施控制、予以保证的官方标志、检验印记相同或者近似的,但经授权的除外;
5、同“红十字”、“红新月”的名称、标志相同或者近似的;
6、带有民族歧视性的;
7、带有欺骗性,容易使公众对商品的质量等特点或者产地产生误认的;
8、有害于社会主义道德风尚或者有其他不良影响的。
不过说实话,即使您的商标还没注册,但是已经大规模使用了,最好还是注册一个吧,免着您的商标被他人注册了,这样损失就大了,毕竟咱们说实话注册商标的价格才800元,希望大家重视对商标品牌的保护,对自己企业产品的发展有很大的帮助。
很多人已经知道了什么是商标驳回复审,而且也知道如果商标被驳回还想注册的话就需要进行商标驳回复审,那么商标驳回复审的流程是什么样的呢?别着急,我司这就告诉你。
一、收到驳回申请书。商标申请人在收到驳回申请书以后,一定要留意商标局寄的驳回申请书信封上面的邮戳,这很重要。因为驳回复审是有时间期限的,过期无效。这个时间期限有两种算法:
1.发文日期15天路途时间15天复审请求时间=30天。
2.信封邮戳15天。看完时间以后就要看驳回的类型:是全部驳回还是部分驳回。如果是全部驳回,看看驳回的理由,有没有复审成功的胜算?有的人可能不会分析,如果不会的话可以找我司来帮忙,我们会派出专业的人来分析。分析完以后可以从分析结果来决定是不是需要复审。如果是部分驳回的话,可以观察一下驳回的商品或者服务项目,是否属于自己的业务,然后综合其他的因素,考虑是否复审。如果决定要复审了,一定要尽快处理,因为时间不等人,后面还有很多工作需要做。
二、前期的准备工作准备驳回复审需要的材料,如果因为时间紧迫,来不及准备的时候,可以先提交申请书、简单的驳回理由书、驳回通知书的复印件、营业执照的复印件,如果委托了代理机构的话可以先提交复印件,然后其他的证据材料可以在提交申请后三个月以内补充。
三、提交申请当材料都准备完成后,整理并提交给商标评审委员会,同时缴纳驳回复审的费用。委托代理机构的可以全权委托。
四、驳回复审后两个月左右会下发受理通知书,然后一年半左右出裁定。如果复审成功了,那就会移交商标局,发公告,三个月内无异议就会颁证了。如果复审失败了,那么就只能选择放弃或者诉讼了。这就是商标驳回复审的流程。
根据我国《商标法》,商标专用权的原始取得只有通过商标注册取得,并采用申请在先原则,即对一个未注册商标来讲,谁先申请注册,该商标的专用权就授予谁。因此,不管一个企业使用一个商标多久,如果它没有向商标局提出该商标注册的申请,那么,只要别人将该商标申请注册,商标专用权就会被授予提出申请的人。企业使用的产品名称或标识设计不申请商标注册,最致命的危害就是商标使用人将丧失该商标的专用权。
换句话说,企业在使用这个商标的同时无权禁止他人对该商标的使用,此时该商标代表的商品质量和信誉在市场中是没有保障的。另一个危害是,该商标一旦被他人抢先注册,该商标的最先使用人反而不能再使用该商标,此前所积累的市场效应及为此作出的努力豆浆付诸东流,这方面的教训不胜枚举。未注册商标的另一个危害,就是未注册的商标有可能与使用在相同或类似商品上的已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从而发生侵权行为。
若发生侵权,就要承担侵权的法律后果。所以,使用未注册商标,不管你本意如何,总是很难避免侵犯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可能性。因此,无论是从保护自身知识产权成果的角度,还是从遵守市场秩序的角度,企业及时进行商标注册是非常有必要的。
企业及时注册商标的好处如下:能够保护好自己的市场宣传和品牌投入,防止为他人做嫁衣;自己辛苦使用的产品名称或设计若被他人在先注册商标,则必然失去自己精心策划、苦心经营的市场,自己也很可能成为商标的侵权方,从而使得损失雪上加霜。商标是消费者眼中企业信誉的载体,及时申请商标注册有利于商品/服务的广告宣传和市场竞争。
注册商标是企业的高价值的无形资产,为企业带来更为直接的经济效益。商标注册人拥有注册商标专用权,并受国家法律保护。注册商标还有很多附加功能。现代科技不断进步,商品的技术含量越来越高,商品越来越趋向于同一化,加上产品的复杂程度加大,消费者几乎无法对商品的质量进行直接的判断。
由此,消费者开始从对商品的直接性评价转向依靠对商标知名度、美誉度认同的间接性认知,这就使得商品的商标成为了引导消费者了解和选购商品或服务的主要依据。注册商标在很大程度上是企业商品和服务质量的保证,无形中更能让消费者放心,从而引导消费者购买企业的商品或服务,为企业创造长远的利益。
1、防止他人进行商标抢注。商标作为公司最重要的无形资产之一,在国际经济活动中发挥着举足轻重的作用,涉外企业必须具有主动注册商标、商标先行的理念,这样才能在面对海外市场时得到有效的法律保护,避免商标被抢注、不以高昂代价取回商标权、或是被迫重新打造新品牌。
2、降低维权、被诉等法律风险。中国公司要顺利的扩张国际市场和有效地占领国际市场,必须先获得商标注册。保护好了商标就等于保护好了企业的利润来源和持续发展。
3、建立完善的品牌体助力全球化发展。商标注册是确定商标专用权的基本准则,不同的注册原则的选择,是各国立法者在这一个问题中对法律的确定性和法律的公正性二者关系进行权衡的结果。大多数消费者认为使用了注册商标的商品质量更可靠,容易赢得消费者的信任。
4、享国家相关优惠政策。政府对出口公司在境外自创品牌非常重视和鼓励。出口企业在国外取得商标注册证后,可以向相关部门申请专项资金补贴。
涉外商标注册存在哪些注意事项1、申请资格:涉外商标注册申请的申请人,可以是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
2、申请涉外商标注册,须委托国家商标局批准的涉外商标事务所代办有关申请事宜。
3、申请人确定其申请注册的商标图样、保护商品及注册国家。
4、涉外申请方法有马德里国际注册申请、欧共体国家注册申请、非洲知识产权组织注册申请和逐一国注册申请等。
5、每一商标申请需填写《申请至国外注册商标委托合同》。委托合同网站内容主要含申请人名称(中英文)、地址(中英文)、商标图样、商品名称及国内外使用情况等。
6、申请人需出具其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该商标国内注册证复印件(若已注册)、该商标国内申请材料(若在申请中)、商标图样10份,以及其他有关证明材料。商标注册是商标使用人取得商标专用权的前提和条件,只有经核准注册的商标,才受法律保护。
7、涉外注册申请过程中需签署有关外方委托书或其他文件的,请由申请人本人或其他负责人亲笔签字,并注明签字人职务及姓名的汉语拼音。商标注册是商标使用人取得商标专用权的前提和条件,只有经核准注册的商标,才受法律保护。文件需公证或认证的须申请人自行办理,我公司可提供相应的建议。
8、申请办理涉外变更、续展、转让、许可、异议、争议和侵权诉讼等事项的,对照有关规定要求办理。商标注册是确定商标专用权的基本准则,不同的注册原则的选择,是各国立法者在这一个问题中对法律的确定性和法律的公正性二者关系进行权衡的结果。
商标局开展打击使用未注册商标违反《商标法》禁用条款行为的专项整治行动。而含有不良影响的商标正是《商标法》的禁止性条款的范围之内:第十条(八)有害于社会主义道德风尚或者有其他不良影响的,不得作为商标使用。
因此未注册商标应该注意:不良影响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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